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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石墨有限公司桂阳县清和矿区彭家石墨矿第二次环评公示

日期:2020-04-11 15:04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南方石墨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南方石墨有限公司桂阳县清和矿区彭家石墨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如下项目相关信息。
  一、项目概况
  彭家石墨矿属本次规划整合矿井(郴政办函〔2015〕165号文),位于“荷叶煤、石墨煤限制开采区”,登记生产规模为3万t/a,矿山面积2.6311km2,保有石墨资源储量30.1万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气为原石墨转运扬尘、石墨储存场及废石临时堆场扬尘等;废水为矿井水、生活及杂用污水等;噪声为水泵、鼓风机、引风机、通风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及原石墨运输噪声;固废主要为废石、生活垃圾、污泥等固废及废机油等危废;生态影响主要为井下开采可能造成地表沉陷、地面裂缝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石墨储存场及转运点扬尘,地面转运、堆存、装卸扬尘及废石临时堆存扬尘,均采取洒水降尘、地表及时清扫等措施。
  ②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矿井水经过矿井水处理系统净化处理后全部合理利用或达标排放。
  ③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地面工程采取厂房隔声,风机、空压机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④固废:矸石全部综合利用,矿井水处理产生污泥可外售作为原料用于其它行业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处理。
  ⑤生态:通过留设保护矿柱、建下开采,避免对地面建筑物产生采动影响;沉陷土地及时维护;实施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工程。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可以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项目风险可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以项目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索取简本,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方石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易总     电话:0735-8338319    邮箱:157191434@qq.com
  通讯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与青年大道交汇处“林邑财富中心”501南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105号)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南路16号金烨融府B座19098号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31-84162899      邮箱:luoxuxus@163.com

                     
南方石墨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所属类别: 招投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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